我是演员公会、经纪人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资格认定及准入
运营规范
经纪人、公会奖励办法
处罚办法
附则

总则

为维护我是演员APP平台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我是演员APP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我是演员APP用户协议》、《我是演员APP自律公约》、《我是演员MCN或公会入驻协议》等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入驻我是演员APP的经纪人及公会。
本管理办法中所称经纪人或者公会,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经纪或代理等经纪业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经纪人、公会体系旨在为促进沟通与交流,激发会员的工作热情。以公平、公正、自愿、自觉的原则,集中体现线上综合管理为最终目标,开展各项线上及线下活动,并自觉接受会员监督。
经纪人从事经纪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资格认定及准入
第六条 根据《我是演员全球发展战略委员会关于升级为经纪人、公会条件及相关的通知》,本管理制度不再赘述,若有变动将以通知为准。

第三章 运营规范

第七条 经纪人及公会除须遵守《我是演员APP用户服务协议》、《我是演员APP自律公约》、《我是演员MCN或公会入驻协议》等相关规定外,还须遵循如下运营规范:
1、 须规范经营,不得出现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a. 获取不正当利益,如与旗下达人签约过程中对达人进行不正当收费;
b. 未恰当履行与旗下达人签署的合作协议,或因显失公平、附加不当条件等与达人产生纠纷,未妥善解决,造成恶劣影响;
c. 未经我是演员APP平台允许,冒用我是演员APP平台名义对外发布信息,如假借我是演员APP平台名义进行达人招募、商业合作、信息发布、对外自称我是演员APP平台工作人员等;
d. 存在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他人信息、不当使用他人权利、骗取他人财物、骚扰他人、违规推广;
e. 违背其自身所作出的承诺,给达人或平台造成不良影响的;
f. 通过刷量等不正当的方式,针对帐号关注数、赞、评论、转发等数据进行造假或者作弊;
g. 进行内容抄袭、搬运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h. 其他利用恶意手段干扰我是演员APP平台正常秩序的行为。
2、须同时符合平台运营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a. 符合平台对机构的各项运营考核指标要求,如有效达人数、达人活跃度、内容发布数等;
b. 对旗下达人进行管理,签约达人须遵守《我是演员APP用户服务协议》、《我是演员APP自律公约》等规定;
c. 遵守保密义务,未经我是演员APP平台书面事先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露涉及我是演员APP平台的任何资料、文件、数据等信息;
d. 经纪人、公会及旗下达人与广告主的广告或推广等商业交易行为,须通过我是演员APP平台允许的方式完成。

第四章 经纪人、公会奖励办法
根据《我是演员全球发展战略委员会关于升级为经纪人、公会条件及相关的通知》达到经纪人或公会的团队参与我是演员APP平台奖励制度,奖励制度的综合评比根据我是演员身价排行体系,并被邀参加我是演员年度盛典。
第八条 参加经纪人、公会奖励的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拥有直接推荐的10个以上优质短视频创作者帐号;
旗下直接推荐的优质短视频创作者帐号均开通身价系统。
经纪人奖励
金牌经纪人:直接管理的运营帐号中至少有5名及以上的收益等级(M值)达到荣耀皇冠M100,且身价等级均达到荣耀皇冠一线主播,所有直接管理的帐号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数据无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给该经纪人30万元人民币。
银牌经纪人:直接管理的运营帐号中至少有3名收益等级(M值)达到荣耀皇冠M100,且身价等级均达到荣耀皇冠一线主播,所有直接管理的帐号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数据无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给该经纪人15万元人民币。
优秀经纪人:直接管理的运营帐号中至少有3名收益等级(M值)达到金钻M100,且身价等级均达到金钻一线主播,所有直接管理的帐号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数据无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给该经纪人5万元人民币。
经纪人入围奖:直接管理的运营帐号中至少有3名收益等级(M值)达到M100,且身价等级均达到一线主播,所有直接管理的帐号没有违规、违纪行为,数据无弄虚作假行为的,奖励给该经纪人2万元人民币。
公会奖励
金牌公会:拥有直接推荐的达到金牌经纪人标准的5名及以上的经纪人,该公会旗下所有经纪人、艺人、主播和达人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该公会所有数据无弄虚作假现象的,奖励给该公会100万元人民币。
银牌公会:拥有直接推荐的达到金牌经纪人标准的至少3名经纪人,该公会旗下所有经纪人、艺人、主播和达人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该公会所有数据无弄虚作假现象的,奖励给该公会50万元人民币。
优秀公会:拥有直接推荐的达到金牌经纪人或银牌经纪人标准的(其中至少包含1名金牌经纪人)3名经纪人,该公会旗下所有经纪人、艺人、主播和达人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该公会所有数据无弄虚作假现象的,奖励给该公会20万元人民币。
公会入围奖:拥有直接推荐的达到银牌经纪人标准的3名经纪人,该公会旗下所有经纪人、艺人、主播和达人没有违法、违规、违纪现象,该公会所有数据无弄虚作假现象的,奖励给该公会8万元人民币。
三、备注
1、具备公会负责人身份的,同时也具备经纪人身份,可兼得奖励。
2、运营中心按公会奖励标准实行。
3、若团队、公司或个人已经被平台授权了运营中心,同时又具备公会或经纪人身份的,本制度里所涉及的奖励,按公会奖励办法实行。
第九条 满足以上条件的经纪人和公会可以获得奖励,在运作的同时,持续获得我是演员平台系统分账奖金。未满足以上条件的经纪人、公会,在运作的同时,也持续享受我是演员平台系统分账奖金。考核无时限要求,只要达到相关标准即可向平台申请奖金,奖金发放后,即可参加新一轮考核评比,达标后继续获得奖励,之前身后考核数据归0(不影响持续获得系统分账奖金),即开始考核新增数据,原有数据不累加。
第十条 平台监测到公会、经纪人、优质视频提供者帐号60天未登陆的,平台将对相关经纪人、公会进行降一级处罚,取消优质视频提供者标识;90天及以上未登录的平台将取消相关经纪人及所在公会的参选奖励资格。
第十一条 以上奖励必须满足:所有打赏者累计充值的V值星币总和不低于被打赏者及其所属经纪人、公会获得的M值星币总和。
第十二条 收到平台严重处罚的,取消评选资格。

第五章 处罚办法
第十三条 违反本规范相关规定,我是演员APP除依照《我是演员APP自律公约》等进行处理外,还将依据本规范进行相应处理,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开警告; 2. 冻结权益; 3. 清退。
第十四条 参照我是演员APP中关于我们的《主播涉规内容及管理条例》平台将根据条例中的A、B、C类的违规对经纪人或公会进行处罚:
A类处罚:罚款5000元人民币,并冻结所属公会职能,清退公会在平台的所有内容及帐号;
B类处罚:罚款3000人民币,并对相关帐号进行封号;
C类处罚:罚款1000人民币,并进行全平台警告处分。
第十五条 经纪人、公会除对旗下的优质主播及优质短视频帐号进行扶持、包装之外,公会对经纪人进行监管,经纪人对所拥有帐号进行监管,其中有主播或帐号进行违规的将进行处罚。处罚如下:
直播间或短视频中抽烟、吃饭与直播内容无关,不符合娱乐主播及博主内容的,账户扣除100元人民币,账户余额不足的向上一级帐号进行扣除;
辱骂、攻击粉丝、说脏话、未经经纪人或公会允许进行其他内容直播或短视频帐号中出现相关内容的,账户扣除300元人民币,账户不足的向上一级帐号进行扣除;
涉及暴力、未成年人、色情、宗教争议、政治的直播及短视频内容的,帐号扣除10000元人民币,账户余额不足的向所属经纪人或公会进行扣除,并按照《主播涉规内容及管理条例》规则进行处罚,并向上一级监管部门举报,严重者平台将在所属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第十六条 机构清退后,如再申请入驻,条件如下: 1.满足入驻条件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2.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在平台通知的一定期限后,可重新申请入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管理办法自2021年2月1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管理办法由北京星和汇科技有限公司解释。